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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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源、北沙滩职工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说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说明



1.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离退休借款人应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贷款。

2.贷款额度和期限: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小于90(含)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90%,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贷款期限最长可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超过30年。购买腾出旧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3年(含)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在1-5年,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在6-30年,年利率为5.22%。

4.审批条件:

   (1)借款申请人最低月还款额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月最高还款额应满足其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得超过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得超过55%的条件。

   (2)如实告知债务情况且信用情况良好,没有逾期记录。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项目

提供材料

份数

备注

 






借款申请书

原件3份

 

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3份

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配偶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3份

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复印件3份

 

配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复印件3份

 

结婚证或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复印件3份

 

申请人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原件2份

 

配偶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原件2份

 

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原件2份

 

离、退休证明

复印件3份

离退休职工提供

①暂住证、劳动合同②工作居住证

复印件3份

申请人及配偶非京籍户口须提供①或②




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共4份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首付款收据

复印件3份

 

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复印件3份

购买腾出旧房须提供

版权所有: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