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查询
类别 | 提取 |
用户 | 周拯 |
时间 | 2015-10-08 |
标题 | 配偶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我在国管的公积金 |
内容 | 您好,我是北京户口,我配偶是长沙户口,配偶在婚前15年8月购入住房用的商业贷款(她本人无公积金),我们在15年9月结婚,现在能否提取我在国管的公积金?是否能按月支取?有哪些手续。 |
回复 | 您好,异地购房提取需要满足在北京周边地区(限河北三河(燕郊)、香河、大厂、廊坊、固安、涿州)购房、工作地购房或者户口所在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看您符合的购房情形及所购房屋性质情况,您也可以拨打59059001咨询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