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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潘女士 |
时间 | 2016-08-23 |
标题 | 异地(天津武清)购房国管公积金提取 |
内容 | 本人在京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国管。在天津武清(非户籍地)购买住宅一套(自住),首套房。北京办理公积金提取用于还贷。单位说:自2014年8月起,除在北京、北京周边(燕郊、三河、廊坊等)和户籍地购房外,其他情况购房不予支取。但查看网站最新回复问题,均为京津冀购房,均可提取。何为标准?新政到底如何?感谢! |
回复 | 您好,国管中心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首先满足职工本人或配偶在京津冀地区购房、工作地购房或者户口所在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