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查询
类别 | 贷款申请 |
用户 | 于磊 |
时间 | 2017-04-05 |
标题 | 市管转国管过程中是否可贷款 |
内容 | 我在今年1月份换了新工作,前单位公积金属市管,已连续缴纳2年,新单位公积金属国管,刚建立账户3个月,两个公积金之前没有存在断缴的情况,购买政策性住房时需要建立账户满12个月,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才可以,我想问一下我的这种情况可以贷款吗? |
回复 | 您好,您可以提供市管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证明市管与国管是连续正常汇缴,未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由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合并计算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