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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毕先生 |
时间 | 2017-10-27 |
标题 | 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 |
内容 | 您好!我的户口在辽宁沈阳,公积金在北京国管,我想在辽宁大连买套商品房自住,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能够一次全部提取吗? 谢谢! |
回复 | 您好,可以提取。全款购买河北、天津、户口所在地新房的,个人首次提取需提供: 【所需材料】: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④住房公积金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提供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的储蓄账户); ⑤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⑦户口所在地购买新房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其他必要的合规性证明材料。 如无法提供合同编号及网签密码等核验信息的,可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