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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刘东 |
时间 | 2018-04-08 |
标题 | 何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
内容 | 你好,我和妻子两人一同出资购买了北京地区的一套二手房(非全款,贷款部分为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妻子为北京市公积金,我为国管公积金。在购买时,公积金贷款部分使用的是妻子的公积金,也即我的国管公积金并没有使用贷款。目前马上就要办理过户手续了。请问我何时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是在过户完成之后就可以,还是一定要等到银行放款才可以?谢谢! |
回复 | 您好,过户完成后可以前往经办银行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 ①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事先填写好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