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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贷款申请 |
用户 | 郭女士 |
时间 | 2018-08-03 |
标题 | 国管中心缴存公积金,天津购房贷款(户籍地) |
内容 | 您好,我的公积金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缴存的,现在想在本人户籍地天津购买新建商品房。请问您几个问题: 1、本人想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是向天津的公积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吗?国管中心出具缴存证明? 2、贷款的最高额度是按天津的标准还是按缴存地国管中心的标准? 3、本人在天津有一套商品房,主购房人是本人先生,在天津申请的商业贷款,贷款已结清。本人已在国管中心提取过公积金。这种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算一套房还是二套房?天津和北京的认贷标准有区别,按哪边的标准来。 谢谢!! |
回复 | 您好,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在异地购房,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出申请出具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购房当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政策以购房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