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查询
类别 | 其他 |
用户 | 张三 |
时间 | 2020-07-02 |
标题 | 公司没有按照缴存比例缴费 |
内容 | 您好, 我是公司海外分公司员工,与国内单位并无劳务合同,与公司协商,由国内分公司为我缴纳五险一金。 目前发现国内分公司填报的缴存基数并未我的实际工资且相去甚远,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另外公司填报的缴存比例为公司、员工各12%,而实际情况是公司一直从我工资内直接扣除24%说是公积金缴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谢谢! |
回复 | 您好,城镇户口的职工对历史缴存有争议的,与单位协商不成的,职工可持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事件概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及证明、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争议的月份的工资流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国管中心核实备案。 前来维权的职工,可拨打电话65992852,咨询投诉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