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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提取 |
用户 | 汤先生 |
时间 | 2020-07-29 |
标题 | 配偶户口所在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
内容 | 您好,我是国管公积金缴存,在异地省会城市购房首套商贷,不是我的户口所在地,是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此房产只有我的名字,配偶在户口所在地有商品房没有贷款,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购房全额提取我的公积金吗? |
回复 | 您好,在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购房都是可以办理购房提取,房产证上没有配偶的名字也没有关系。但需要注意购房地址与配偶户口簿上的地址必须是省下的地级市相同才行噢。提取审核材料除购房材料以外,还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 关于您的提取限额的问题,需要根据配偶的公积金在哪里缴存而定。如果配偶的公积金在北京缴存,配偶选择放弃提取,您可以最多提取额是房价总款。如果配偶的公积金在外地缴存,您的提取额度最多为50%*房价总款。具体情况请根据缴存经办银行柜台首次提取审批结果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