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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用户 | 李 |
时间 | 2022-03-20 |
标题 | 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
内容 | 本人已在武汉通过公积金购房,目前工作转到北京,武汉公积金帐户已封存,目前无余额,北京国管公积金中心开立新户缴存。问,能否用国管公积金中心账户的余额偿还武汉的公积金贷款?若可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
回复 | 津冀地区外购房需满足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购买普通商品房才能办理提取。首次提取准备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承诺书上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及密码、个人征信报告或房产证。工作地购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