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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提取
用户韩先生
时间2023-08-17
标题配偶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
内容你好,我是国管公积金,我媳妇没有公积金,我以前在我媳妇的工作地买房,工作地不是我和我媳妇的户口所在地,但是是我媳妇户口所在地的省会城市,我看到23年8月份新政策是职工异地户口所在的省会城市也可以,我想请问下,现在在配偶户口所在的省会城市异地购房,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吗
回复您好,职工在北京市外的工作地、户籍地或户籍地所在省份的省会(首府)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资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也可通过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热线:59059001 人工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8:00至18: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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