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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提取
用户
时间2015-05-04
标题自费因私出国一年以上可否提取公积金
内容我查询到1999年出台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内第(四)条第6点“职工自费出国留学或因私出国一年以上的。提供因私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 请问现在是否还执行?若不执行,针对因私出国公积金提取有何新政?
回复 您好,目前执行的提取文件号: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6>3号,《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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