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提取
发布日期:2026-09-21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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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范围:
职工及其配偶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提取额度不超过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原件(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应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北京市相关企业名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并动态更新);
4.结婚证原件(配偶提取的须提供)。
(三)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