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收费优化贷款业务流程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便于职工更好地理解《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收费优化贷款业务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如何办理担保手续?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提供担保。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借款申请人需要配合贷款经办银行,尽快办完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抵押登记办完前的阶段性担保,可以由国联置业中心为借款申请人提供,借款申请人不需支付担保费。
二、如何选择存量房屋评估机构?
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需提供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资金中心不指定评估机构,借款申请人结合办理效率、收费水平等因素,选择贷款经办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即可。
三、已设定抵押的存量房屋可以办理贷款吗?
存量房屋在注销抵押登记前,借款申请人(买方)可以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流程前置,有利于买卖双方合理安排贷款办理和房屋过户手续,缩短了购房周期,维护了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四、实行“一步式”贷款办理流程的好处?
“一步式”贷款办理流程实行后,贷款办理更加便捷。一是贷款发放前,职工由跑2次银行减少为跑1次,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通勤成本。按照原来的办理流程,职工第1次去银行时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和进行初审,第2次去银行时面签《借款合同》。按照“一步式”贷款办理流程,职工只需去银行1次,即可办完贷款受理、初审、签约各环节的手续。二是有利于缩短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将由原来的贷款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缩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另外,也有利于存量房屋卖方了解贷款审批进度,进而配合买方(借款职工)办理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
五、《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借款申请人在贷款办理现场预签《借款合同》,该合同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贷款发放后,借款申请人将收到资金中心的短信提示。